當今,“表態”逐漸成為一種常見的政治現象。重要會議后,各級單位紛紛表態“堅決貫徹落實”;重大決策出臺后,各部門立即表態“完全擁護支持”;領導發表講話后,各系統迅速表態“認真學習領會”。這些表態固然重要,但現實中卻存在著“表態時雷厲風行,落實時猶豫不決”的怪象。
究其原因,是形式主義在作祟。一方面,部分干部責任意識淡薄,只愿做“甩手掌柜”,不愿深入基層解決實際問題,把“說”當成了“做”的替代品。另一方面,考核機制的缺陷也助長了這一風氣,一些地方的考核過度看重“痕跡管理”,對表態的及時性、材料的完整性要求嚴苛,卻對政策落地的實際效果缺乏跟蹤問效,導致干部陷入“為表態而表態”的誤區。長此以往,慵懶懈怠的工作作風開始滋生蔓延,讓實干者心寒、讓投機者得利,嚴重挫傷干部隊伍的積極性和創造力,進而造成政策紅利難以惠及群眾,政府公信力便會日漸消磨。
空談誤國,實干興邦。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上,我們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把“表態”轉化為“落實”的實際行動。新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將“只表態不落實”由違反工作紀律調整為違反政治紀律,就是要以嚴明政治紀律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,促使黨員領導干部以實際行動做到“兩個維護”。
因此,我們必須破除形式主義的桎梏,把每一次表態都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動力,讓決策落地生根、開花結果,在實干中贏得群眾信任,在落實中開創事業發展新局面。一是解決思想根源問題,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。要深刻認識到,表態的價值不在于言辭多么華麗,而在于后續行動多么扎實;不在于承諾多么宏大,而在于成效多么實在。二是健全制度保障,形成抓落實的長效機制。建立清單管理制度,將表態內容細化為具體任務、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,防止表態成為“空頭支票”。同時,完善考核激勵機制,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動態監測,把落實成效作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,形成“以實績論英雄”的鮮明導向。三是提升干部能力,增強落實本領。表態容易落實難,難就難在落實需要克服各種實際困難,解決各種復雜問題。要著力提高干部穿透表象抓本質的政治判斷力,錘煉精準施策求實效的科學決策力,強化扎根基層解難題的實踐執行力,提升直面矛盾破梗阻的攻堅突破力,使干部有能力將口頭表態轉化為實際成效。
當今,“表態”逐漸成為一種常見的政治現象。重要會議后,各級單位紛紛表態“堅決貫徹落實”;重大決策出臺后,各部門立即表態“完全擁護支持”;領導發表講話后,各系統迅速表態“認真學習領會”。這些表態固然重要,但現實中卻存在著“表態時雷厲風行,落實時猶豫不決”的怪象。
究其原因,是形式主義在作祟。一方面,部分干部責任意識淡薄,只愿做“甩手掌柜”,不愿深入基層解決實際問題,把“說”當成了“做”的替代品。另一方面,考核機制的缺陷也助長了這一風氣,一些地方的考核過度看重“痕跡管理”,對表態的及時性、材料的完整性要求嚴苛,卻對政策落地的實際效果缺乏跟蹤問效,導致干部陷入“為表態而表態”的誤區。長此以往,慵懶懈怠的工作作風開始滋生蔓延,讓實干者心寒、讓投機者得利,嚴重挫傷干部隊伍的積極性和創造力,進而造成政策紅利難以惠及群眾,政府公信力便會日漸消磨。
空談誤國,實干興邦。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上,我們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把“表態”轉化為“落實”的實際行動。新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將“只表態不落實”由違反工作紀律調整為違反政治紀律,就是要以嚴明政治紀律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,促使黨員領導干部以實際行動做到“兩個維護”。
因此,我們必須破除形式主義的桎梏,把每一次表態都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動力,讓決策落地生根、開花結果,在實干中贏得群眾信任,在落實中開創事業發展新局面。一是解決思想根源問題,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。要深刻認識到,表態的價值不在于言辭多么華麗,而在于后續行動多么扎實;不在于承諾多么宏大,而在于成效多么實在。二是健全制度保障,形成抓落實的長效機制。建立清單管理制度,將表態內容細化為具體任務、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,防止表態成為“空頭支票”。同時,完善考核激勵機制,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動態監測,把落實成效作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,形成“以實績論英雄”的鮮明導向。三是提升干部能力,增強落實本領。表態容易落實難,難就難在落實需要克服各種實際困難,解決各種復雜問題。要著力提高干部穿透表象抓本質的政治判斷力,錘煉精準施策求實效的科學決策力,強化扎根基層解難題的實踐執行力,提升直面矛盾破梗阻的攻堅突破力,使干部有能力將口頭表態轉化為實際成效。